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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4 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于今年4月15日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 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于今年4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陆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指南可到国家艺术基金网站及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申报主体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截止时间是5月19日,纸质盖章件寄送至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知路333号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南校区,电子版发送邮箱331529179@qq.com。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三、各申报主体请于6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ywicckyc@163.com。
科技处:吕成,692601。
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满胜宠、刘戈,0571-85113157,85212768,18410003321。
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联系人:李虹,0571-82372589,13967140727。
科技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