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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做好第六届“最美科普人”报送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6 点击数:

我校做好第六届“最美科普人”报送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办公厅和国办《我校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为宣传深入宣扬基层一线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志愿者献身科普事业的先进事迹,做好科普三年全国示范工作,全面推行《科普人才培养与评定管理规范》(义乌市地方标准),树立围绕重点人群开展科普工作的自觉性和自豪感,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进而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经研究,义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乌市第六届“最美科普人”评选。现将我校报送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4月初;其中,3月1日-3月23日为报名推荐时间,3月24日至3月31日为网上投票时间,4月初进行颁奖(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二、推荐条件

本次评选活动参评对象为近年来在科学普及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普工作者、科技志愿者等。具体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政治素质过硬,遵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科普意识,热心科普工作,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青少年科普型人才、老年科普型人才、农业科普型人才、企业科普型人才、商贸科普型人才等科普人才。

3.善于在生产实践中积极推广应用科技创新技术,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4.长年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5.其他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事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普工作者、科技志愿者等。

6.曾被评为国家、省、金华市级道德模范(含提名奖)、“好人”、“最美”等典型原则上不再参评;三年内获评我市“最美科普人”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7.本次评选活动参评对象对照《科普人才培养与评定管理规范》5.2款相关要求及附录A表A1《科普人才评定表》具体要求及分值,得分在66分(含)以上者。

第1-2、7条为基本标准,第3-5条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评选对象个人事迹要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在相关行业或领域中有良好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形象。

三、推荐方式

本次推荐根据义乌市各纲要成员单位所承担的科普工作职责和2022年的工作开展情况,采用定向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推荐人选原则上为基层从事一线工作人员。请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按照《2023年义乌市第六届“最美科普人”评选推荐表》要求,将被推荐人的情况、事迹介绍和近期工作照(2寸)电子版报评学校科技处。事迹介绍既要有突出事迹,又要有生动事例,适用于新闻宣传,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我校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

四、评选办法

1.网上投票。各成员单位推荐的30名候选人事迹,于3月24日至3月31日在义乌科协微信公众号、科服乡村振兴平台及稠州论坛微信公众号进行事迹展播与网络投票。

2.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结束后,由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占总成绩的70%,网络投票占总成绩的30%,最终10名为“最美科普人”,另外20名为义乌“优秀科普人员”。

3.颁奖。于4月初(颁奖时间另行通知)对获奖人员进行颁奖,对“最美科普人”、“优秀科普人员”给与相应的奖励,并给与个人信用分加3分。

五、联系方式

望道楼2017B科技处

联系人:李炜

联系电话:85353521/650703

电子邮箱:ywicckyc@163.com




附件1:《2023年第六届义乌市“最美科普人”评选推荐表》

附件2:《科普人才评定表》

附件3:2023年第六届义乌市“最美科普人”名额分配表

科技处

2023年3月3日